(相关资料图)
近日,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,引发网友关注。就职多年的老员工岗位为华东区域部门主管,月薪过万元,因为所在区域的业绩不佳,被公司要求临时调动到其他门店整改,但他明确拒绝了公司的安排,并坚持在原来的门店工作。徐某某向公司提交请假条,公司随即同意其休假申请。假期过后,公司发《通知函》连续旷工五日,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,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徐某某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,要求公司赔偿、补薪近230万元。
来源:@星视频
关键词:




















Copyright 2015-2022 全球食品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09784号-11 联系邮箱:85 18 07 48 3@qq.com